万历十五年读后感
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,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,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。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万历十五年读后感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万历十五年读后感1《万历十五年》是一本畅销二十余年的经典之作。
黄仁宇的叙述恣肆雍容,很多人读这本书,就会陷进去,因而产生神龙不见首尾的感觉。
在看这本书的同时,其实可以先看黄的另外一本书:《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》。
这本书出版于1974年,研究明代的政府的财政问题,通过细致梳理,指出明代财政只是注重形式上的整齐,政策的实施全赖当局自上而下施压,官僚体制和一般民众之间缺乏法律和经济的联系,无法确保实施一套有效的税收体制,从而揭示帝制中国的某些鲜明特点。
这本书是《万历十五年》的奠基石。明了这本书的主题,当有助于《万》的理解。当然,这是一部财政专书,看起来有一定难度。
那么,还可以通过另一本书来体会《万》书的精髓所在,这就是黄仁宇的回忆录:《黄河青山》。
在回忆录里,黄仁宇结合自己的奇特经历,详细叙述了大历史观之所以产生的原因和观点。了解这些,读起《万历十五年》来当有更深切的体会。
由于讲的是万历年间的史事,很多人都把《万历十五年》当作一本历史书来读。其实,这本书不仅仅只有这一种读法。
黄仁宇本人曾这样解释他的历史观的来源: ……此处隐藏12858个字……,更是政治黑暗,歪风邪气盛行,一些忠义之臣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。像这样的朝廷难道还能长治久安?只能等着灭亡了。而万历十五年,恰恰为此埋下了深远的伏笔!
这本书让我明白许多,也让我明白了黄仁宇先生在《万历十五年》里极力想说的.观点:道德与法律的位置,也就是儒与法的位置。
自从秦朝因重法而灭亡后,自西汉以来,各朝都开始任用儒家。但是治国不能光靠儒家的道德观念,还是需要法家的,于是明儒暗法这一治国之道诞生了。但是一直以来儒都是高于法的,也就是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。这一点到了明朝最为显著,明朝的官员遇到法律所不能包括的案件时,是在用道德观念来判定对错,而明朝的道德观念是被朱熹的四书概括的。海瑞的斟酌标准里就非常强有力地表现出这一点:凡讼之可疑者,与其屈兄,宁屈其弟;与其屈叔伯,宁屈其侄。与其屈贫民,宁屈富民;与其屈愚直,宁屈刁顽。事在争产业,与其屈小民,宁屈乡宦,以救弊也。事在争言貌,与其屈乡宦,宁屈小民,以存体也。
这样就算有一些事依靠道德观得以解决,可是法律上的漏洞一味去用道德观填补,没准有一些没有道德观的官员回去钻法律漏洞,以图私利。但是如果让法律高于一切,就会造成像秦朝的短亡。更何况,无论制定法律的人想得多么面面俱到,智者千虑必有一失,法律肯定会有漏洞,这个时候又没有道德观,社会将会更加腐败。只有让法律和道德齐头并进,社会才会和谐。
《万历十五年》并非只写万历十五年这一年的故事,也并非只写万历年间的故事,他写的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优越的终结,是对“儒与法”的深刻剖析。取名“万历十五年”也许只是个象征,也许只是因为音韵的和谐。
这本书阅毕,有一种愤慨之情,热血喷张的感受,与对世道苍凉的哀叹,历史的确有它的魅力啊!